各县(市、区)宣传部、团委、教育局,市直学校、衢州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一批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最美大学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开展2016衢州市“最美学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共衢州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衢州市委员会
衢州市教育局
协办:衢州发布
二、评选类别及要求
(一)评选类别
最美中学生:全市各级各类中学学校学生(非少先队员);
最美中职生:全市各级各类中职学校学生;
最美大学生:衢州高校在校学生。
(二)评选要求
1.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创新创业、科技创新、技术技能、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信友善、孝老爱亲、爱岗敬业、文明守法、自强自立、学业科研、社会工作等某方面表现突出。
2.事迹真实、突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4―2016期间。
3.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德、智、体综合考评为优秀,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三、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
“最美中学生”候选人各县(市、区)各推荐2名,市直各学校(含民办)各推荐1名;“最美中职生”候选人推荐,各县(市、区)可按中职学校数1:2推荐,市直中职学校可推荐1――3名;“最美大学生”候选人衢州学院可推荐12名,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可推荐8名。
四、工作安排
(一)学校评选和推荐(9月―10月初)。
各县(市、区)宣传部、团委、教育局、市直学校、衢州学院和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要广泛宣传,推动本地本校学生积极参与寻找身边“最美学子”活动,并组织学生开展评选活动,将评选出的候选人名单推荐到团市委。
(二)初选(10月中旬)。
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教育局将组织召开初评会,对各校推荐的人选进行初选,遴选20名“最美中学生”候选人、20名“最美中职生”候选人、20名“最美大学生”候选人。
(三)候选人公示(10月下旬)。
在各校、相关媒体公示一周。
(四)评选(10月下旬)。
1.大力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各校宣传阵地,介绍与宣传“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最美大学生”候选人事迹。
2.现场事迹报告、答辩。开展候选人现场展示及答辩,组织专家评选小组,开展评议。提出“最美中学生”和“最美中学生提名”候选人、“最美中职生”和“最美中职生提名”候选人、“最美大学生”和“最美大学生提名”候选人等建议名单,报领导小组。
3.研究确定。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评选确定衢州市十佳“最美中学生”、十佳“最美中职生”、十佳“最美大学生”,及“最美中学生提名奖”、“最美中职生提名奖”、“最美大学生提名奖”人选。
(五)巡展与表彰。
1.开展网络巡展。在“衢州发布”、“青春衢州”微信平台上对获奖学生进行巡展。
2.举办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宣传部、团委、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标准,落实“谁推荐、谁负责”的组织纪律。推荐活动要形式活泼、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确保事迹真实感人,真正发现学生中的典型,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影响力。要注重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最美大学生”的典型事迹,营造发现“最美”、争当“最美”的良好道德氛围,在青少年学生中全面掀起学习“最美”的热潮。
2.请各县(市、区)团委、各学校于10月10日前将“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最美大学生”候选人选及相关材料报送团市委。上报材料包括:推荐表(附件1)、申报统计表(附件2)、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电子版照片2张(1张标准照,2寸免冠;1张生活照,500K以内)以及100字内第三人称的最美事迹简介,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报送团市委,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到联系人邮箱。
团市委联系人:蓝峻、虞燕娣;联系电话:8886080;邮箱59381263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