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衢州市“最美学子”评选活动的通知
浏览:898次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6日

 

    各县(市、区)宣传部、团委、教育局,市直学校、衢州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一批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最美大学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开展2016衢州市最美学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共衢州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衢州市委员会

         衢州市教育局

协办:衢州发布

二、评选类别及要求

(一)评选类别

最美中学生:全市各级各类中学学校学生(非少先队员);

最美中职生:全市各级各类中职学校学生;

           最美大学生:衢州高校在校学生。

           (二)评选要求

1.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创新创业、科技创新、技术技能、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信友善、孝老爱亲、爱岗敬业、文明守法、自强自立、学业科研、社会工作等某方面表现突出。

2.事迹真实、突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4―2016期间。

3.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德、智、体综合考评为优秀,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三、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

     最美中学生候选人各县(市、区)各推荐2名,市直各学校(含民办)各推荐1名;最美中职生候选人推荐,各县(市、区)可按中职学校数1:2推荐,市直中职学校可推荐1――3名;最美大学生候选人衢州学院可推荐12名,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可推荐8名。

四、工作安排

(一)学校评选和推荐(9月―10月初)。

各县(市、区)宣传部、团委、教育局、市直学校、衢州学院和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要广泛宣传,推动本地本校学生积极参与寻找身边最美学子活动,并组织学生开展评选活动,将评选出的候选人名单推荐到团市委。

(二)初选(10月中旬)。
   
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教育局将组织召开初评会,对各校推荐的人选进行初选,遴选20最美中学生候选人、20最美中职生候选人、20最美大学生候选人。

(三)候选人公示(10月下旬)。
   
在各校、相关媒体公示一周。

(四)评选(10月下旬)。
    1.
大力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各校宣传阵地,介绍与宣传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最美大学生候选人事迹。
     2.
现场事迹报告、答辩。开展候选人现场展示及答辩,组织专家评选小组,开展评议。提出最美中学生最美中学生提名候选人、最美中职生最美中职生提名候选人、最美大学生最美大学生提名候选人等建议名单,报领导小组。
    3.
研究确定。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评选确定衢州市十佳最美中学生、十佳最美中职生、十佳最美大学生,及最美中学生提名奖最美中职生提名奖最美大学生提名奖人选。
  
(五)巡展与表彰。
    1.
开展网络巡展。在衢州发布青春衢州微信平台上对获奖学生进行巡展。

2.举办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宣传部、团委、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标准,落实“谁推荐、谁负责”的组织纪律。推荐活动要形式活泼、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确保事迹真实感人,真正发现学生中的典型,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影响力。要注重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最美大学生的典型事迹,营造发现最美、争当最美的良好道德氛围,在青少年学生中全面掀起学习最美的热潮。

2.请各县(市、区)团委、各学校于1010日前将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最美大学生候选人选及相关材料报送团市委。上报材料包括:推荐表(附件1)、申报统计表(附件2)、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电子版照片2张(1张标准照,2寸免冠;1张生活照,500K以内)以及100字内第三人称的最美事迹简介,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报送团市委,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到联系人邮箱。

团市委联系人:蓝峻、虞燕娣;联系电话:8886080;邮箱593812630@qq.com   

附件一:2016衢州市“最美学子”候选人推荐表/tw/upload/file/20161018/20161018231127_3539.docx

附件二: 2016衢州市最美学子”选人申报统计表/tw/upload/file/20161018/20161018231011_965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