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践行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决定开展第四届衢州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暨第五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通过学院推荐与现场评选相结合的评选过程,好中选优,评选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突出或个人发展有特色的优秀学生。
二、推荐范围
1.我校2017年6月30日前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2.学校德、智、体综合考评为优秀,无违法违纪处分和不良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原则上多次获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
三、评选标准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尚荣知耻,服务人民,报效祖国。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出贡献。
四、评选办法
1.各学院在做好广泛发动和集体推荐工作的基础上,推荐2名候选人(教师教育学院可推荐3人)。推荐人选需提供申报表、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照片2张(1张标准照,2寸免冠;1张生活照,500K以内,照片只需提供电子版)、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月22日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送到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108室),电子版发送至宋娟OA邮箱。
3.学校将对学院上报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4.学校将于2月28日前后组织开展专家现场评选,最终确定10名同学为衢州学院“十佳大学生”。
5.我校2名第五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将从校十佳大学生中遴选产生。推荐人选需提供申报表、事迹材料、照片2张、辅助材料、视频(一分半钟以内,WMV格式)。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联系人:宋娟,电话:8015015。
附件:第四届衢州学院“十佳大学生”申报表/tw/upload/file/20170120/20170120144043_9808.docx
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衢州学院委员会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