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衢州学院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的通知
浏览:6916次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08日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要求,充分发挥我校共青团干部队伍优势,动员团学干部、青年学生力量在互联网上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网络主旋律,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的通知》(中青办发〔201420号)部署和团省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了工作方案,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及数量目标

1.人员组成

网络宣传员基本要求为政治素质过硬、熟悉网络工作、责任心强等。包括但不限于学院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班级团支部书记和宣传委员,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和宣传部长,学生校园媒体负责人、网络新媒体类社团负责人等。

2.数量目标

校团委负责统筹网络宣传员数量,我校基准数量为300人。各学院和学生组织具体名额见附件一。

二、联系机制

学校团委成立校级网络宣传工作组,学院团委成立院级网络宣传工作组;

校团委建立专门QQ群、微信群负责联系各学院和各组织的负责人;学院(组织)团委建立专门QQ群、微信群负责联系各学院(组织)的网络宣传员,确保信息畅通;

学院团委书记为院级网络宣传工作组第一责任人,建立本学院网络宣传员基础信息管理及常态化动员机制,做到有名单、能联系、常发声、起作用。

三、主要职责

建设我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重点在于发挥队伍成员的作用,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巩固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作出积极贡献。职责如下。

1、按照统一部署,踊跃参与全团“青年好声音”网络文化行动,集中传播“青年好声音”,在网络上大力唱响青年思想引导的主旋律,形成强劲的青春正能量。

2、对团中央、团中央学校部及学校团组织指定的内容在个人微信、微博、QQ、飞信、人人网及青年学生聚集度较高的论坛等网络空间进行转发、评论。

3、对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团中央学校部官方微博、团学小微公共微信及学校团组织官方微博、公共微信加关注,对其平台上发布的内容进行转发、评论。

4、对个人接收到的各类媒体平台上的正面内容在个人网络新媒体工具上进行转发、评论。

5、按要求到指定的网络空间参与跟帖、转帖、评论工作,及时发声,自觉针对网络上的错误言论和思潮进行正面信息传播,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

6、每人每周转帖评论量不少于5条。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团委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网络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扎实推动有关工作落实。

2.请各学院团委完成院级网络宣传工作组的建设工作,并开通QQ群、微信群等联系平台;同时按要求配合完成学校网络宣传工作组建设工作,积极参与到QQ群、微信群等联系平台中。

3. 请各学院团委411前完成学院需要组织的网络宣传员名单汇总工作、QQ群和微信群建立工作,并将学院所有网络宣传员名单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校团委邮箱(具体信息见附件1、附件2)。

4.请各学院团委重视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方式适时开展培训工作,提升网络宣传员工作能力素质,推动工作开展。

联 系 人:刘青

联系电话:385015

附件:1.学院校级组织网络宣传员名额分配表 名额分配表(网络宣传员).doc

2.网络宣传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浙江省高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基本信息登记表.doc

3.学院(学生组织)网络宣传负责人名单附件三学院、学生组织负责人名单.doc

共青团衢州学院委员会

                                                                                          2014年4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