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增强社团文化育人功效,推进“一
院一社”建设,打造学校品牌社团,经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讨论,
决定开展第二期学生社团重点活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团重点活动立项程序
(一)社团重点活动的申报
1.全校各级团组织和社团要根据校团委本学期的工作重点,紧密联系学院、社团、学生的实际,体现社团特色,积极申报本次重点立项活动。鼓励多个社团或社团与其它学生组织联合申报,原则上每个社团限报一项。
2.各社团对申报的重点活动要进行充分论证,征求社团指导老师及挂靠单位的意见,并按要求填写《衢州学院第二期社团重点活动立项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上交到社团联办公室。申报表可到校团委网站下载。
3.社团重点活动项目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4.本次重点活动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
(二)社团重点活动的立项
1.校社团联合会对各社团申报的重点活动分类汇总。校团委组织有关专家就活动的创新性、必要性、可行性及实效性等进行论证、评定。
2.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公布立项的重点活动项目名称、申报社团、挂靠单位、指导老师及资助经费数额。
3.所申报项目活动开展时间为2014年3月至2014年6月。
二、社团重点活动的实施、管理和考核
(一)重点活动确定后,挂靠单位以及指导老师要指导社团认真研究、集思广益,不断完善活动方案。
(二)各社团在重点活动实施前应告知校社团联合会,以便派专人对实施情况进行记录。
(三)各社团在重点活动实施中,原则上应有指导老师的参与。
(四)各社团在重点活动实施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汇报材料,向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申请验收。
(五)各社团在重点活动实施结束后,需将活动成果交至校社团联合会。校团委组织有关专家就活动的成果进行评定,对不同等级的社团给予不同的资金支持。
(六)活动开展情况和验收结果将作为考核社团以及评比精品社团的重要依据。
(七)受资助的重点活动因不可克服的原因未能如期开展或半途中止的,相应社团要形成书面报告,由挂靠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
(八)因活动准备工作不足,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重点活动,视情节轻重返还已使用的经费,且不得参加本年度学校关于社团的各类评优评奖。
附件:衢州学院大学生社团重点活动申报书
共青团衢州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7日
关于开展第二期社团重点活动立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