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衢州学院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浏览:1013次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0日
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
    2013年,全校各级共青团和各学生组织紧紧围绕学校党政工作大局和发展建设实际,立足地方社会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需要,在美丽乡村建设、关爱农民工子女、低碳环保、绿色出行、助残扶残、扶贫帮困和学校重大节庆仪式等活动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活动项目和先进个人。为了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营造志愿服务更为良好氛围,团委决定开展2013年度衢州学院志愿服务优秀项目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及推荐条件
1.“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设校级“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若干个。各级共青团和各学生组织(具体可以学生会、青年志愿服务总支队、班团组织、学生社团等组织名义)可将组织开展的社区服务、助残扶贫、爱心公益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以项目形式申报,项目要求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创新性;项目富有专业或地域特点、有组织有计划,经过一年以上实践证明,有一定社会影响;有响亮、新颖的项目名称。
2.“优秀志愿者”:各学院团委推荐2名,每个申报“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的组织推荐2名,其他参与校内外重大节庆礼仪服务等志愿服务的优秀志愿者由活动组织部门根据实际推荐。优秀志愿者要求正式参加志愿服务活动3次以上,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作出过一定的贡献,有良好社会影响。
团委将在认真审核评选的基础上,确定获奖对象,予以表彰。
二、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请各组织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所推荐的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和个人名单及事迹材料纸质稿上交至团委办公室108,所有材料电子稿发至刘青OA邮箱。
2.材料要求:报送的材料须包括:
(1)参评项目、个人的推荐登记表(见附件1、2)和事迹简介。事迹介绍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
(2)志愿服务活动照片1-2张(项目必需)。
推荐登记表须参评本人、参评集体负责人签字,所在学院及各组织审核盖章,最后由团委审定盖章。各级团组织及各学生组织要认真结合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引导更多学生加入到志愿服务行列中来,不断深化我校志愿服务工作。
   (3) 校区共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各学院2013年度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名额确定的重要依据。
有关评选事宜,请与团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  青。
电话:13575651248(651248)。
附件:1. 衢州学院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推荐登记表
      2. 衢州学院优秀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衢州学院委员会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