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申请人:
根据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管理规定,我办对201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进行了初审(形式审查),现将初审结果向申请人本人予以反馈。请各申请人登陆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我的项目”――“状态”中查询初审结果。初审未通过的项目申请人可点击“评审结果”按钮,查询初审未通过的理由。
申请人如对初审结果不服,可在12月12日下午16:00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及所在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后的《2013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初审未通过项目复审申请书 》一式二份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我办。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12号高新大厦省自然科学基金办908室(邮编:310012)